索引号
11511100008750201U/2025-000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04-03
文号
南发改收费〔2025〕7号
有效性
有效
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 财政厅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 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 充 市 财 政 局
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
财政厅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
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13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经营性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
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139号)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财政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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