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 等问题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我市正在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导游执业乱象
1.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擅自从事导游服务,伪造、变造、转让(借)导游证件的行为;
2.导游未按照电子行程单的安排,擅自变更旅游行程、中止导游服务活动、压缩景区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和自费项目或恶意甩客甩团、服务态度恶劣的行为;
3.讲解中存在讲解内容低俗或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言行的行为。
(二)强制消费行为
1.在旅游过程中,导游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安排强制或变相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2.导游与商家串通收取回扣、虚假宣传旅游商品,强迫、欺骗或诱导旅游者消费的行为。
二、投诉举报渠道
(一)投诉热线:
0817-12345便民服务热线;
(二)举报电话:
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7-2666800
顺庆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7-2795767
高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7-3341006
嘉陵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7-3639876
阆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7-6227800
南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7-5580899
西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7-4612318
仪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7-4869872
营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7-8213620
蓬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17-8998001
(三)现场举报:可前往各地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现场反映问题。
三、其他事项
举报人在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时,请尽量详细说明举报内容,明确时间、地点、涉事导游或旅行社信息,保留合同、收据、行程单、照片等证据资料,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方便我们进一步核实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举报。
特此公告!
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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